在线入会 | 登录会员

欢迎光临广东省数字贸易与服务公共服务平台!今天是:2024年05月19日 星期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项目信息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

项目概况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15 15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0-146060-0079

项目名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此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主要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饭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采购,提供相关工作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加班和会议用餐的饭堂食品原材料,就餐人数存在上下浮动,平均每天约400人次。本次报价以广东省农产品价格信息网公布的惠州市惠城区龙丰市场的同类货物价格作为当次(选定广东省农产品价格信息网每个月第一周和第三周周一公布的惠州市惠城区龙丰市场价格)基准价格,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投标下浮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年,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计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到报名现场核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报名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mily:宋体;font记录的声明函。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情况证明文件(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说明:

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因供应商未注册登记而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25 日至 2020 12 0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15 15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芳昌路33号

   联系方式:0752-2780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联系方式:0752-2689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何先生

   电话:0752-268935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文链接:http://www.gdsoa.cn/Article/20201125/32684.html 点击复制链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