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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项目概况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0 23 15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0-146023-0027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0,731.37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12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期间将以下材料送达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报名备案;
2.1) 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手机、传真等信息;
2.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4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2.6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施工到验收的工期为60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1.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1.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0  12 日至 2020 10 1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0  23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10  23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开标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新区玉潭路东侧

   联系方式:0754-86985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87269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54-8726997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10日

本文链接:http://www.gdsoa.cn/Article/20201010/31047.html 点击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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