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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鮀浦法庭一、二层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鮀浦法庭一、二层改造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11-146021-0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鮀浦法庭一、二层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34,557.69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预算(元):本项目建设工程费用为人民币1534557.69元(其中一层改造费用为人民币279907.75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11622.17元。二层改造费用为人民币1254649.94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50506.54元)。

项目内容:金平区人民法院鮀浦法庭一层及外观改造工程以及二层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审核报告书及业主提供的施工图;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为方便投标单位对项目的了解,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采购人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754-88527751,联系人:张同志、郑同志)出具的勘察证明。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现场踏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11 月22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12 03 15 0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12 03 15 0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22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同志,郑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52775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人:曾冠联系电话:020-61371983
传真:020-61371983邮编:510507
(三)采购人: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环路18号
联系人:郑锴煌联系电话:0754-88527751
传真:0754-88526051邮编:515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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