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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质监测竞争性磋商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1日

 广东新世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的委托,拟对 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质监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10-110001-01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质监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质监测技术需求

一、需求内容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广东省112个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质监测

1

6个月

★供应商必须具备计量认证资质(CMA),认证类必须包括氨氮(NH3-N)、透明度(必须认证塞氏盘法或铅字法)、溶解氧(DO)、氧化还原电位(ORP)、总磷、总氮的检测能力,必须提供有效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明显标注上述对应检测项目,便于对照)。

二、工作范围:广东省112个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质监测,按照数量及分布区域分为两个片区进行包干,每个片区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50000.00元。第1片区为深圳市59个城市黑臭水体;第2片区为广州、湛江、珠海、中山、汕头、河源、惠州、江门、汕尾市53个城市黑臭水体。本次采购确定2家成交服务供应商在服务协议期内完成采购人的委托服务,每个成交服务供应商负责一个片区的服务工作。

三、项目时间:2019年10月开始(10月底前须提交第一个月的监测数据和报告),每月监测1次,连续6个月。

四. 技术要求

(一)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水十条”、“粤水十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18﹞104号)、《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建城﹝2018﹞230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定期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各黑臭水体污染程度进行分级判定;根据服务期的6次检测数据,分析黑臭水体水质变化趋势。

(二)检测项目

必测项目:(1)氨氮;(2)溶解氧;(3)氧化还原电位;(4)透明度;

选测项目(采购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选择):(1)流量;(2)总磷;(3)总氮;(4)化学需氧量;(5)水温

(三) 检测频次

每月检测一次,共检测6次。

(四)任务要求

成交服务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交首月检测的采样计划,之后每月25日前提交次月的采样计划。若采样期间出现降雨等影响计划执行的情况,成交服务供应商应在当周周五前将调整计划提交采购人。采购人有权按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采样计划,成交服务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

(1)成交服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黑臭水体水质检测断面资料进行现场踏勘,明确112条黑臭水体水质检测断面位置。

(2)成交服务供应商需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的水样采集标准进行实施采样。

(3)成交服务供应商于每月18日前完成当月现场检测及采样工作,25日前提交《黑臭水体指标检测数据汇总表》给采购人初步审核。

(4)若现场检测结果异常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服务供应商针对数据异常黑臭水体重新进行复核,数据需在3日内汇总至采购人处,复核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当中。

(5)应急任务:成交服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黑臭水体开展无人机巡查工作,巡查范围由采购人指定。无人机巡查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内(成交服务供应商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无人机巡查工作;委托开展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拟委托的单位,该单位应有相应资质)。

(五)成果要求

(1)成交服务供应商要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报告:①每月25日提交所属片区黑臭水体指标检测数据汇总表(含采样点位周边照片)、黑臭水体污染程度进行分级判定结果汇总表给采购人初步审核。②成交服务供应商应在汇总表通过审核的5天内将纸质版打印送至采购人处,并同时提交当月视频图像资料、现场数据原始记录档案等内容。③成交服务供应商根据服务期检测数据分析黑臭水体水质变化趋势,提交分析报告。

(2)成交服务供应商要将无人机巡查拍摄的图片视频等资料整理后提交给采购人。

(六)人员要求

(1) 现场采样工作组每组配备人员不得少于2名,每组至少有一人持有采样人员技术上岗证。现场工作人员要熟悉采样方法、水样容器的洗涤、样品的保存技术。

(2) 资料整理员不少于3名,负责后期数据的处理分析,编写检测报告。

(3)在合同执行期内,成交服务供应商选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指定联络人,联络人需定期和采购人进行资料汇报、数据交接、报告提交等工作。若更替联络人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且事先安排后备人员负责交接工作。

(七)车辆要求

(1)供应商需承诺专门用于本项目的采样车不少于3辆。车辆行李箱容积不少于500L。供应商须在投标时出示车辆照片,以供采购人参考。

(2)车辆的保养维修应安排在非采样时间,不得影响采样计划。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出车采样的,必须提供备用车辆替代。

(3)采样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购置、上牌、附加费、缴费、保险费、保养费等均由成交服务供应商负责,并需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事故,由成交服务供应商负责。

(八)设备要求

成交服务供应商需要给每辆采样车辆配备:定位设备、视频图像拍摄设备、一次性手套、采样器、采样罐、氧化还原电位计、溶氧仪、塞氏盘、卷尺、标签纸、签字笔、现场数据记录表等。

(九)质量控制要求

(1) 质量控制:水样样品采集、分析必须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增补版)的要求进行(分别按10%-20%随机插入密码样、明码样、空白样、平行样和加标回收)。成交服务供应商每月制定具体的质量控制计划及每月提交质控总结,于每月25日与工作计划同时提交次月质控计划,于每月15日提交上月质控总结。

(2) 样品保存和管理:按照《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及《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相关要求执行。

(3)采购人若发现水样监测结果异常,有权要求成交服务供应商重新采样,成交服务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 实验室间比对试验要求:采购人可不定期组织本项目监测指标的实际水样比对,成交服务供应商要配合采购人开展水样比对试验。

(5)实验室检测过程控制:通过进行空白试验、偏差及加标回收率试验,从其结果判断检测过程的质量。

(6)合理性检查:通过若干相关参数在溶液中含量的相关关系判断检测结果的合理性。

(7)成果提交:成交服务供应商采样期间每月制定具体的质量控制计划及每月提交质控总结。每月25日提交次月质控计划,每月15日提交上月质控总结。

(8)在项目进行期间,采购人可随机派遣相关人员跟随成交服务供应商外出采样,并对其各项操作(包括样品采集、现场测定、现场情况记录、现场

(十)环境控制:现场勘察过程当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放弃本次勘察工作,nt-size: 12pt;">(8)在项目进行期间,采购人可随机派遣相关人员跟随成交服务供应商外出采样,并对其各项操作(包括样品采集、现场测定、现场情况记录、现场

(1)降雨导致河涌水量增大。

(2)河涌大量补水,导致水量过大。

(3)河涌施工、截流清淤,导致河涌干水。

五、其它要求

(1)成交服务供应商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不论何时,成交服务供应商都应承担并承诺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成交服务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报告和传输有关的监测数据外,不得向外界传递其它任何监测数据。

(2) 成交服务供应商应承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在合同期内,成交服务供应商因各种原因,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成交服务供应商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成交服务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成交服务供应商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必须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并服从采购人质量控制管理和本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成交服务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即采购人不定期监督检查成交服务供应商的采样和水质检测工作。

六、考核方法

(1)成交服务供应商工作的考核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臭水体指标检测项目管理考核表》(见表1)的要求进行,考核表由采购人按规定及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填写。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根据规定进行扣分,直至扣完所有分数为止。

(2)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一般,60-69分为合格,59分及59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每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扣除当月10%服务费;每月考核结果为“一般”的,扣除当月20%服务费;每月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的,扣除当月全额服务费。

(3)有如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成交服务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

①在项目合同期内,如发现成交服务供应商有伪造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经证实后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项目合同,并保留追究成交服务供应商相关法律的责任。

②如考核不合格次数达到或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

③成交服务供应商应承诺对合同所涉及监测点位的地理信息、监测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的保密义务,如成交服务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上述信息泄露给第三方,采购人有权将成交服务供应商评定当月不合格并解除合同。

表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臭水体指标检测项目管理考核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评分说明

1

日常工作情况(60分)

每月25日前提交次月工作计划

20

未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每迟一天扣5分  ,扣完为止。

 

 

每月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工作

40

未按时完成工作并提交资料,每迟一天扣5分,扣完为止。

 

 

2

提交报告情况(15分)

每月数据审核确认后的5日内提交当月的报告,内容完整,符合要求

15

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报告,每迟一天扣5分  ,扣完为止。

 

 

3

数据复核工作情况(15分)

按采购人要求安排黑臭水体水质复核工作

15

不配合黑臭水体水质复核工作安排,没按时完成黑臭水体水质复核工作,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4

无人机巡查工作情况(10分)

按采购人要求安排无人机巡查工作

10

不配合无人机巡查工作安排,没按时完成无人机巡查工作,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七、服务费拨付方式

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以项目合同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谈判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采购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必须具备计量认证资质(CMA),认证类必须包括氨氮(NH3-N)、透明度(必须认证塞氏盘法或铅字法)、溶解氧(DO)、氧化还原电位(ORP)、总磷、总氮的检测能力,必须提供有效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明显标注上述对应检测项目,便于对照)。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必须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le="font-family:宋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磋商及任何形式的转包。

7.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10 月12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新世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483号四楼411、412)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10 22 14 0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483号四楼411、412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10 22 14 0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483号四楼411、412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12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 " style="border:构):吴先生联系电话:020-8928134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熊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335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新世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483号四楼411、412
联系人:吴秋冬联系电话:020-38493491
传真:020-38493491邮编:510520
(三)采购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20-83133520
传真:020-83133520邮编:510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新世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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