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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画院建院60周年优秀作品展暨院史研究展”总体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8日

一、采购人:广东画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9-154001-0025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画院建院60周年优秀作品展暨院史研究展”总体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85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一)活动概况

展览名称:广东画院建院60周年优秀作品展暨院史研究展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广东画院、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美术馆、南方报业集团

展览时间:2019年12月4日—15日

展览地点:广东美术馆(1—3楼)

 

(二)组织机构

1、学术委员会

顾问(按年龄为序):

王玉珏(1937)、汤小铭(1939)、汤集祥(1939)、林墉(1942)、刘斯奋(1944)、伍启中(1944)、许钦松(1952)

主任:李劲堃、林蓝

副主任:林永康、冯少协

委  员:李东伟、孙洪敏、黄国武、麦荔红

 

2、设办公室、文献组、展览组、作品征集组、设计组、宣传组等。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协办及承办单位等部分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各式公函的起草及寄发、整个活动的协调、接待等工作;

文献组:工作人员由画院理论室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具体执行、展览、画册的编撰等文案工作;

展览组:工作人员由广东美术馆、广东画院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展览有关工作;

征集组:工作人员由广东画院美术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展览作品的征集及展品存放、运输等有关工作;

设计组:工作人员由广东美术馆,主要负责主题标识、请柬、海报广告、展场、画册、论文集、文选以及图片集等设计制作工作;

宣传组: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及美术馆分派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系列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三)展览方案

广东美术馆展线:共815米

一楼廊道展线:29米,一楼展厅展线:240米;

二楼展厅、展廊展线:324米

三楼展厅、展廊展线:222米

展示方案:

以展示60年来广东画院有关画家的各自代表作以及发展历程为主线,附以广东画院60年大事记,历史照片,取得的艺术成果等文献资料。

其中包括:作品展览及文献展。

作品展览:艺术大家、历任院长、艺术顾问、在职画家、历任(退休)专业画家等的代表作品展览

文献展:参照“曙色”的展览形式,以广东画院60年大事记为主线,以每十年的画院发展历程为节点,分六大部分(1959—1968,1969—1978,1979—1988,1989—1998,1999—2008,2009—2019),以画院历程上重大事件的文字记录,配以相关历史照片、部分优秀作品(展示原作)及作品图片展示。

 

1,广东美术馆一楼布置(大堂、一楼廊道、1-4号展厅)

大堂:开幕式场地,开幕式背景墙(整幅墙的设计)

一楼廊道:展览标题,前言,艺术家简介

1、2号展厅(展线124米):7名艺术大家的作品(每人13-15米展线)

3号展厅(展线62米):历任院长代表作

4号展厅(展线62米):艺术顾问代表作(7位)

 

2,广东美术馆二楼布置(5-9号展厅、二楼走廊)

5号展厅(展线57米):艺术顾问代表作(6位)

6,8,9号展厅(展线168米):在职画家代表作(13位)

二楼走廊及7号展厅(展线99米):历任退休专业画家代表作(16位)

      

3,广东美术馆三楼布置(10-12号展厅、三楼连廊)

10号展厅(展线54米):历任退休专业画家代表作(10位)

11、12号展厅、三楼连廊(展线141米):院外画家、海外特聘画家、历届画院签约画家、历届青年画院画家及行政画家,代表作品及图文介绍

 

(四)实施计划

序号

项  目

时  间

负责部门

备    注

1

领导、统筹

全程跟进

组委会

负责统筹工作

2

展览活动通联

全程跟进

组委会

办公室

从大会寄发的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一切公函信件等,需附上负责人电话、传真、E-mail等,以便联系

3

整体CI设计

9月份

设计组

本次大展请柬、海报等整体CI设计

4

评选参展作品

9月30日前

学委会

展览租

评选出确定参展作品

5

展场整体设计

9月30日前

设计组

展览租

在广东美术馆的整体初步展览设计、特别是文献展的初步设计方案

6

文案定稿

9月30日前

文献组

文献展文案、前言、画院历程的综述等

7

请柬海报设计印制

11月10日前

设计组

请柬海报设计印制

8

作品征集完成

11月10日前

征集组

作品征集、收件归类整理、装框等

9

新闻稿编撰

11月15日前

学委会

宣传组

新闻稿等宣传资料的编辑撰写

10

场刊画册编辑出版

11月25日前

文献组

设计组

展览画册编辑、校对、书号申请、设计印刷等

11

请柬海报寄发张贴

11月20日前

组委会

办公室

寄发相关单位(包括参展作者及撰文作者)

12

嘉宾邀请函

11月25日前

组委组

办公室

以特快专递方式(参展作者、撰写专论学者、其他嘉宾由组委会决定)

13

作品运输

11月30日

征集组

作品从广州打包、安排运输事项

14

专业刊物报道

全程跟进

文献组

美术类专业媒体报道

15

媒体宣传

全程跟进

宣传组

各大媒体宣传报道等

16

布展

12月1日—3日

展览组

展场的各种设计制作由广东美术馆负责,资料由展览组提供

17

开幕式

12月4日

组委会

办公室

开幕式召开

18

展览

12月4日-15日

展览组

 

19

退件

展览后

征集组

作品归还作者

 

 [二]、实施、服务、安全组织方案

(一)成交人需制定周密可靠的实施、服务组织方案。报价人首先应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用户需求书中内容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之上完成活动实施方案的编写。活动实施方案应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展馆接待及服务方案、展馆现场管理方案、论坛和专场活动策划方案、宣传推广方案、组织措施及进度安排等有关内容。

(二)成交人需制定严谨的项目安全计划,保证服务期及展期的安全。

(三)成交人需注意安全,做好整个展览的安全工作,不允许出现利用活动平台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三]、知识产权的要求

(一)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无论是否被采购人所采用,报价供应商不得对外发布;

(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文件,报价人具有保密义务;

(三)成交人为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费用和法律纠纷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四)成交人保证报价响应文件、全部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保证报价方案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成交人需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成交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及相关项目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相关项目方在该项目对中标方案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

 

[四]、质量标准

(一)成交人保证合同服务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二)成交人须尊重和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和管理,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成交人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否则,中标人须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成交人需在活动结束后出具活动效果报告(包括而不限于活动总结、视频和照片),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作为结款凭证之一。

 

[五]、验收标准

(一)采购人将依照本招标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认可的成交人的方案和承诺,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二)验收组织由采购人、成交人以及相关单位或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验收。

五]、验收标准

(三)项目完成后,成交人需准备3套项目验收资料,包括项目过程材料、详细方案文件、活动照片、各媒体报道的材料、宣传文字资料和视频、报道、活动视频、活动总结等。

 

[六]、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成交提交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并提交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额的70%;

(二)项目通过最终验收,成交人提交合格的验收资料后,成交人提交付款申请和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发票,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启动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三)具体支付方式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时确定。如成交方违约或达不到既定要求,将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赔偿采购人损失。

(四)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支付期限自动顺延,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七]、项目预算及报价说明

(一)报价人根据采购需求,提出合理的、可行的服务方案,并对该项目整个服务过程所涉及的费用进行报价。

(二)报价总价为包干形式实行,合同实施时不再另行追加其他任何费用。

(三)所有报价按人民币填写,并列明总价和明细价。报价总价,即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本次采购标的物、满足需求书、完成整个合同的所有费用。明细价分项列出所需的服务的全部费用。

 

注:供应商登记方式(异议提出方式)

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1、供应商完整名称、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非拟指定的供应商登记时请提供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关材料及证明。

提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肖先生

提交方式:办公时间现场送达、快递、传真或电子邮件

联系邮箱:3258974236@qq.com或020-62791619@163.com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

联系邮箱:32明: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一来源理由、说明:

综合比较广东画院历年开展的作品展地点,广东美术馆在场馆性质、展厅设置都有着较好的契合度,而服务水平、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性等方面也有着较大的优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情况,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广东美术馆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二沙岛烟雨路38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08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12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肖先生联系电话:020-6279161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广东画院 联系电话:020-813631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62791666
传真:020-83371002邮编:510030
(三)采购人:广东画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北路873号
联系人:广东画院联系电话:020-81363115
传真:020-81363115邮编:510170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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