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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高级研修班》单一来源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一、采购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编号:CLF0119GZ09QY94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高级研修班》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围绕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结合本次机构改革完成后法治工作实际,深入讲解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医事法学前沿问题,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培训对象是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共约65人。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清华大学法学院在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名列前茅,是国内著名法学院之一,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清华大学法学院2007年12月组建卫生法研究中心,王晨光、申卫星教授作为中心负责人,同时也是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其中,申卫星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法律顾问之一)。近年来,该中心研究人员参与了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因此,清华大学在卫生法治培训方面具有非常突出的优势,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清华大学

2.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意见: \

2.专家2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意见: \

3.专家3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意见: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9 月 29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沈女士联系电话:020-87651688-19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1284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20-83812843
传真:020-83812843邮编:510000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处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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