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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文化贸易应“新”“心”相印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一直以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不仅是展现文化贸易成功案例和经验的最好范本,也是从政府到企业的各方参与者积极探索文化贸易新模式、新业态的最佳实践。

与此同时,透过入选企业与项目的具体行业、地域的分布,这份目录也折射出我国文化贸易发展不均衡的现状。正如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国家文化发展国际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嘉珊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所解读的:“背后的原因关系于文化产业发展完善与否、文化市场主体健全与否、文化资源合理配置与否、文化消费市场成熟与否等多方因素,更与当前我国整体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相一致。”而解决文化贸易发展的地区性不平衡,关键在于建立统一开放的文化大市场。“未来,在保证现有成熟、已成规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对外贸易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应该将发展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培育和鼓励核心文化贸易发展结合起来,让‘新’‘心’相印的文化贸易走入新时代。”

记者:您认为这份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在文化贸易质量提升方面表现如何?

李嘉珊:从行业发展角度看,各文化行业对外贸易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和进步,新兴业态如动漫、游戏等表现更为不俗。此外,与文化产业相关联或衍生的产业领域也在不断与文化产业发生交叉与融合,于是也有了“中国互联网电视海外传播项目”“中国文化产品跨境电商外贸出口服务平台”这样文化+互联网的项目出现在名录上。在国家大力推行三网融合的背景下,依托互联网的快速便捷等特点,文化行业获得了跨界融合发展的能力。早在2014年,以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三巨头为代表的大型互联网企业频频将触角伸到文化产业领域。以阿里为例,收购文化中国、注资恒大、入股优酷土豆及光线传媒等,极大增强了文化市场活力。

即使是在传统文化行业领域,也出现了新的业态,如“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项目,是对于在中国商业化程度尚不高的纪录片出口的有益尝试。

不仅仅是企业,政府也推出了指导与服务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的新模式,最典型的就是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文化贸易基地及文化保税区可谓是中国在全球首创的模式,以其业务拓展创新功能、服务平台支持功能和试验引导示范等功能为文化企业开展海外贸易搭建了重要的平台。我国文化保税实践呈现欣欣向荣之势。此外,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推进则成为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的又一重要推动力量。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之后,2014年12月,国务院决定在广东、天津和福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不仅为文化保税制度及政策创新提供了契机,为文化保税行业拓展和混业融合注入动力,同时为文化保税功能深化和区域协作铺平了道路,为保税区深度参与全球分工创造了条件,当然也为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实践开辟了创新实验田。

从这目录中可以看出,从政府到企业,文化贸易的各方参与者都在积极探索文化贸易的新模式、新业态,并且已经有一批较为成功的项目陆续开展,也积累了一定的开展文化贸易的成功实践经验。

记者:目录中入选企业和项目的区域特征明显,反映出我国文化贸易发展不均衡现状,您认为这一现状应该如何改善?

李嘉珊:我国文化贸易发展不均衡与当前中国整体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相一致。在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产地”上发展不均衡,同时也体现在出口的“目的地”上。

我国文化产品境外市场集中度较高,2017年,美国、中国香港、荷兰、英国和日本是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前五大市场,合计占比为55.9%;发生文化产品进出口的地区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中广东、浙江、江苏为我国文化产品出口前三位,合计占文化产品出口的79.4%。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有效实施,文化贸易出口的国别结构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2017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产品进出口额达176.2亿美元,增长18.5%,占比提高至18.1%;与“金砖国家”进出口额为43亿美元,增长48%。一大批影视剧出口到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埃及、阿联酋等国;部分国产动画片成为印尼、土耳其、越南等国的热门儿童节目。

产业是贸易的基础,文化贸易在全国不同地区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究其原因,与文化产业发展完善与否、文化市场主体健全与否、文化资源合理配置与否、文化消费市场成熟与否等因素有关。

要解决文化贸易发展的地区性不平衡,关键在于建立统一开放的文化大市场。首先,有关激励文化贸易发展的政策不是越多越好,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制定要以有效对接国内外文化市场为前提,保证政策支持目标清晰,服务于建设统一、开放的文化大市场。文化贸易政策不代表特惠政策,其目的是促进文化产业良性发展,鼓励文化企业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其次,打造多元高品质文化市场主体,各省市自治区更具有可操作性。鼓励通过市场机制对丰富的文化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文化资源转化为可交易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激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生发展动力。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而激发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动力。再次,培养和造就国际化复合型文化贸易人才是文化贸易发展的关键,商务部应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人才需求,协同教育部对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等已有人才培养项目进行改革,实事求是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鼓励产学研一体,打通人才从培养到应用的最后一公里。

记者:目录中显示,动漫、影视等领域项目占比显著提升,这是否也对应了当前我国文化贸易发展新趋势和特点?

李嘉珊:从目录中可以看出文化贸易自身结构正发生着积极变化。文化贸易的标的正逐步多元化——美术用品、刺绣等传统文化产品的对外贸易依然在中国对外文化贸易中占较大比重,文化制造业比较优势将进一步发挥,为对外文化贸易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而演艺、动漫等领域IP的对外输出项目以及企业也出现在名单中,可以预见,未来对外文化贸易中文化服务的比重随着服务经济的发展将不断增加,文化服务的商业存在、境外消费、跨境交付以及自然人流动等模式均会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同时,文化贸易参与的主体越发多元化,不仅有文化产品的生产者、文化服务的提供者,也有诸如版权代理平台、文化传播中心、播放平台等汇聚资源、服务文化市场的官方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出现。以上均说明了政府对于对外文化贸易的理解和关注更加深入,对于文化贸易的支持也将更加系统、全面,对于高端文化贸易人才的培养、培训也得到了一定的重视。

记者:在我国文化贸易发展中,存在“文化产品强、文化服务弱”的结构失衡状态,您认为应如何破解?

李嘉珊:未来在保证现有成熟、已成规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对外贸易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应该更多地培育和鼓励核心文化贸易的发展。据商务部统计,2017年,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971.2亿美元,同比增长10.2%,其中出口881.9亿美元,同比增长12.4%,实现顺差792.6亿美元,规模较去年同期扩大15.2%。

而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贸易全球化:文化消费的转变——2004~2013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国际流动》报告中发布的数据,中国2013年文化产品出口总值达601亿美元,比排名第二的美国279亿美元高出一倍多,成为全球文化产品最大出口国。但是在中国出口的文化产品中,大部分仍是制造业中与文化相关的工艺品、设备和物理介质,如瓷器、游戏机、录像带、光盘等,文化贸易核心版权相关的文化服务贸易则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近年来,美国的影视、英国的戏剧不断被引入中国市场,中国优质的影视、演艺版权却鲜有成功进入到国际市场。这样“文化产品强、文化服务弱”的结构失衡状态使得我国文化贸易同样面临着成为世界工厂的困境,究其原因,在于我国优质文化版权的缺失。版权是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文化版权的缺失不仅意味着文化贸易品质不高、收益较少,也意味着我国文化影响力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不利于中华文化的有效传播。

三拓旗剧团是北京一家民营小微企业,在国际顶级的法国阿维尼翁戏剧节上却是代表中国小剧场话剧大放异彩。2012年至今,三拓旗逐步拓展欧洲戏剧舞台,连续6年受邀参加并多次获得《普罗旺斯报》《马赛报》五星的最高评级。2014年,三拓旗在英国爱丁堡艺穗节摘得亚洲艺术奖桂冠。多年来不仅戏剧作品逐步为国际戏剧界所认知,而且还投资运营国外剧场,初显成效,但是贸易额不及国家支持的重点出口项目和出口企业要求,因此无缘进入这个支持项目。这种情形普遍存在于文化服务领域,因此在鼓励文化贸易发展的同时,更应该重视精准培育有价值、有潜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


总体而言,我国对外文化贸易仍以输出有形商品为主,设计服务、版权等文化服务出口相对较弱,高附加值领域仍是发达国家占据贸易主导地位。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相比文化产品贸易规模虽仍然较小,但结构亦在不断完善,核心文化服务出口额不断增长。2017年,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总额1265.1亿美元,同比增长11.1%。其中,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971.2亿美元,同比增长10.2%;文化服务进出口总额293.9亿美元,同比增长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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